安徽怀远非法摘取器官案判决:涉及11名死者,4医生被判毁尸罪

原标题:怀远非法摘取器官案判决:涉及11名死者,4医生被判毁尸罪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朱远祥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医院。

原标题:怀远非法摘取器官案判决:涉及11名死者,4医生被判毁尸罪

澎湃新闻高级记者 朱远祥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医院。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图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医院。澎湃新闻记者朱远祥图

近期,安徽蚌埠中院终审裁定了一起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法院认定,11名死者的肝肾先后被非法、擅自摘取,6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11月23日,澎湃新闻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得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人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规定,在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没有红十字会人员在场监督、见证;未经批准进行跨地区人体器官捐献,且在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违背死者生前意愿或其近亲属意愿,在怀远县共实施摘取尸体器官手术11例。

6名被告人中,有4名医生涉案,分别是南京市鼓楼医院主任医师黄新立、江苏省人民医院主任医师陆森、安徽省怀远县人民医院ICU原主任杨素勋,以及淮北矿工总医院的医生王海良。其中,黄新立、陆森曾是所在医院的OPO(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王海良曾是OPO联络员。

非法摘取11名死者人体器官,6人被判故意毁坏尸体罪

今年32岁的石祥林是怀远县河溜镇人。2018年2月,他的母亲李萍颅脑重度损伤,被送进怀远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入院5天后死亡。当时石祥林也受伤住院,他出院后才得知,母亲的肝脏和肾脏在死亡当天被捐献、摘取,20万元“国家补助”打到他一位堂兄的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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