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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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私吞22万余元电费 北京一物业经理获刑
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经理孙某,利用负责替所在公司催缴电费的职务便利,将某公司缴纳的电费22万余元占为己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10日获悉,北京西城法院近期因职务侵占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退还赃款224833.6元给物业管理公司。
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经理孙某,利用负责替所在公司催缴电费的职务便利,将某公司缴纳的电费22万余元占为己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10日获悉,北京西城法院近期因职务侵占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退还赃款224833.6元给物业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