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通报:两名高校学生拒服兵役,永久不得恢复原学籍

原标题:浙江天台通报:两名高校学生拒服兵役,永久不得恢复原学籍据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3月9日消息,天台县政府、天台县人武部近期发出《关于对拒服兵役青年进行处罚的通报》称

原标题:浙江天台通报:两名高校学生拒服兵役,永久不得恢复原学籍

据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3月9日消息,天台县政府、天台县人武部近期发出《关于对拒服兵役青年进行处罚的通报》称,经县研究决定,对周帅、戴家豪拒服兵役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通报显示,为进一步维护依法服兵役的严肃性,警示教育全县适龄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军动〔2018〕238号)相关规定,经县研究决定,对周帅、戴家豪拒服兵役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基本情况:怕苦怕累思想严重,被部队除名处理

周帅,男,汉族,身份证号33102320020621****,天台县三合镇建设村青年,就读于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戴家豪,男,汉族,身份证号33102320001128****,天台县洪畴镇市集村青年,就读于长春光华学院。

周帅、戴家豪于2020年9月从天台县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某部。在新兵训练期间,他们怕苦怕累思想严重,多次以适应不了部队生活为由提出退兵申请,拒绝、逃避服兵役。在部队各级、兵役机关和家长的反复劝说和教育引导下,仍态度坚决,拒绝继续服兵役,并自愿承担相关处罚。2020年12月,周帅、戴家豪被部队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处分条例》按拒服兵役除名处理,退回原籍。

处罚措施:永久不得恢复原全日制高校学籍

(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教育。由三合镇人民政府、洪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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