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冒名担保贷款490万遭银行起诉 法院判他不担责

9月14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冒用身份办理担保的被告陈云峰(化名)无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原标题:广西男子被冒名担保贷款490万遭银行起诉,法院判他不担责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的“广西男子被冒名担保贷款490万”一事有了新进展。

9月14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冒用身份办理担保的被告陈云峰(化名)无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陈云峰名下“担保”的一笔490万元借款逾期一年半,因借款人迟迟未还,陈云峰作为“担保人”,被广西合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告上法庭。开庭时他才得知,是其堂哥陈某冒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借款担保。经司法鉴定,担保合同等多份材料中的签名和字迹均非来自陈云峰本人。

从3月中旬接到法院传票到判决,已经过去整整半年,虽然法院判决陈云峰无需承担巨额借款,但事此事的影响依然让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感觉是一场飞来横祸,无缘无故被卷进去,为了打官司工作没了,钱也花了十多万,现在想买房也是不可能了。”陈云峰说。

更让他不解的是,法院审理发现,该笔借款的两个担保人均为陈某假冒他人之名,并代替签名、捺指印。“两个担保人都不在场,为什么这笔贷款能批下来?这件事信用社也有很大责任。”陈云峰说,要求信用社赔偿他近10万元的律师费和误工费,至今未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发现,借款中两个担保人均为陈某代替签字、按指纹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法院审理发现,借款中两个担保人均为陈某代替签字、按指纹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9月14日,北海银保监分局一工作人员称,贷款人需严格执行面签制度,如果信用社存在违规放贷、贷前调查不到位、未执行贷款面签制度等问题,投诉人可寄送书面材料至北海银保监分局,分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到当地进行核查,如果查实,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对涉事信用社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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